星期五, 6月 19, 2009

曬衣禁止




新聞報導,七月將近,打狗將舉辦世界都在看的世運會,於是市長花媽下令,「近日內將展開全面勸導,呼籲世運會舉辦前後,民眾不要對著街道晾曬衣物」。

對於此項規定,市民們有許多不同意見。就勞苦大眾的觀點,即便是阿媽大內褲、破洞四角褲都是辛苦血汗錢買的,為什麼就不能曬出來呢?這是歧視弱勢嗎?難不成非得要維多利亞的秘密,或是正夯的鮑葉仔──C字褲才能給外國的朋友瞧一瞧嗎?是嫌我們的內衣褲不好看見不得人嗎?不對著街道曬,那你要我們對著那裡曬呢?曬衣物不是基本人權嗎?

可見衣物曬與不曬之間,可是個大問題呢!

謹將本作獻給生平第一次加班到八點的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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