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月 29, 2008

畫畫話寵物:緝毒犬的故事




每個人從小到大,總會鍾意某樣東西想把它納為己有,以寵物的方式對待。那東西有可能是小動物,如常見的犬、貓,或是大型一點的如馬、象。當然,這都是要花錢的,你得供牠們吃、住、醫療等日常生活開銷。即便養的是電子寵物,你還是得先花筆錢買回家,不時請牠們吃些交流電或直流電之類的。若是想效仿阿美姐包養小狼狗或是富商遂養金絲雀其金額更是不在話下,說不定那筆帳在你仙逝多年後仍付不完。

人有各種千奇百怪的理由養寵物,更有各種千奇百怪的方式養寵物。譬如說科技教母總是餵貓喝一罐百元以上的法國進口礦泉水,高雄人則習慣喝10元20公升的自助式加水站礦泉水。又譬如說今天《中時》介紹我國機場的緝毒犬,一般人過目該報導可能很快就略去其中精采的部分,但是藝術家總是比其他人敏銳一些,否則何以我是藝術家而你不是呢?茲摘錄該段落如下:

海關緝毒犬每個月花費政府預算二萬元營養費卻績效不彰,台北關稅局坦承,我國海關的緝毒犬並沒有因追求績效餵食緝毒犬毒品,較為人道,因此緝毒犬在機場執勤的嚇阻作用大於實質意義。

雖說養寵物與養動物的定義在於「實際效用」的有無上,例如養寵物貓的並不指望牠可以每天上繳一佰隻老鼠,養哈士奇的並不期待牠可以拖動您肥大身軀合演雪撬版《練習曲》。換言之,寵物代表的是某種象徵意義,由牠顯示您的品味不凡。例如在亞熱帶的台灣飼養敖犬、哈士奇、聖伯納或是古代牧羊犬等身穿厚重皮草的狗狗,除了彰顯您有大筆金錢可供運用,還包括您有砥礪狗兒心志、改造品種適應能力的雅好。若人類可以像寵物犬一樣買賣,同樣的邏輯由愛斯基摩人來說應該就是從台北東區拉來幾位土生土長的都市青年,在零下30度的冰屋外栓著身穿各式潮T、潮短褲、潮拖鞋的他們,好展示我巍巍愛斯基摩豪氣。所以,我認為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的緝毒犬其實是某種程度上的寵物,牠們是「國家的寵物」。

其實說了那麼多,我想說的是該段報導具體點出飼養緝毒犬的方式之一,原來那是一種「咕嚕式」的養法。有效率的緝毒犬不是我們想像的那樣,以雄糾糾氣昂昂的步伐嗅出不法打擊犯罪,反而是由航警禁錮,嘴裡不斷發出狗語呢喃「My precious, my precious」想找一管爽一爽!所以航警牽狗巡邏時多會告誡旁人勿逗弄牠,因為那不是一隻狗,那是一隻咕嚕!

謹將本作獻給有善心愛動物給流浪小貓貓奶喝的037!



沒有留言: